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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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921,840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29日。
公司于2023年4月26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21,840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3万股,授予人数为4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96,000股进行回购。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11月21日实施完毕。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21,840股。
8、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21,840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3月4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情况说明
1、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2021年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1月21日回购注销完毕。
2、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未全额完成《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92.00%,因此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80,16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尚在办理中。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92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具体如下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21,84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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