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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陕西西安,程老师向记者大吐苦水某,据程老师介绍,2021年7月。程老师入职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教高一,职位为助教,劳动合同落款为“西安武术职业学校”,其中明确规定,每月15-21日为工资发放时间,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程先生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涉事教师程老师称,自己于去年7月份来到这所学校任职,负责高一学生的教学工作。原本承诺每月15-21日准时发放工资的校方,在其任职的7个月内,不仅没有一次按时发放,反而还拖欠了两个月。在与学校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清清楚楚地写着“校方若未及时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教师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务合同”。在当今社会,劳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既然学校没有按照规定办事,程老师就有权利提出离职。程老师在离开学校之前没有提出过书面申请,只是向学校领导提出过离职请求,当时领导并不同意。在程老师看来,领导不同意,也不补发工资,这不就是逼着他走吗?同时迫于生活压力,程老师无奈之下选择离开。
然而日前,学校突然起诉了程先生向程先生索赔68万4千元,而索赔理由学校方面称因为程先生离职,造成7名学生退学,因此程先生需要承担相关损失。对校方的诉求程先生气不打一出来,他表示:干了七个月只拿了五个月工资,拖欠工资不说,我在校期间,班里只要退学一个学生,都要扣我几千块工资,现在离职了它是扣不了我钱了,改直接让我赔钱了是吧!记者随后拨通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上王姓校长的电话,对方接电话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写自己的电话只是因为自己是行政校长,随后提供了一位杨姓校长的电话,而杨校长回复记者提问时称:起诉程先生是因为他未办理离职手续。通话过程中,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6月1日自己与王校长发出的和解请求,但王校长阅后并未回复,6月9日下午四时许,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学校已同意撤诉。
该校的“混乱”之处还有很多。程老师入职的是西安文达职业高级中学,但合同落款却是“西安武术职业学校”,此其混乱之一。程老师在校期间,班里只要退一个学生,就要扣他几千块。程老师离职后,学校说他的离职造成班级7名学生流失,损失684000元,要求程老师赔偿。把学校管理混乱导致学生流失的责任,归咎于因欠薪离职的老师,此其混乱之二。记者发现该校已被教育局取消了2023年度招生资格,但该校仍然开展招生。此其混乱之三。班主任因欠薪离职遭索赔68万,不仅暴露了涉事学校的管理混乱,学校领导是非观、价值观混乱。可是,对于如此混乱的学校,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且正常开展教学?难道,不应该追问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吗?